
4月27日上午,集團召開2021年度企業工資集體合同協商會議。企業行政方首席協商代表、集團總經理唐杰,工會職工方首席協商代表、集團工會主席陳愛東以及雙方12名協商代表參加了會議。
會上,集團副總經理王軍艷就合同中2021年度工資增長幅度情況、工資分配辦法、工資支付辦法以及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進行了匯報說明;隨后,勞資雙方分別從各自立場就重點關注的職工平均工資、考核分配辦法、特殊工種崗位補貼等提出意見。經過協商討論,雙方對2021年企業工資集體合同各項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。
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職工,一定要從職工切實利益出發,為職工辦實事、解難題。受新冠肺炎疫情、高鐵的影響,企業營收、利潤均出現大幅下降。在此情況下,集團頂住壓力,確保2021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維持上年度水平不下降,積極推行職工“一崗多能”辦法,加大績效工資獎金考核分配力度,做到“競爭上崗、易崗易薪、績效考核”,使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。
此次集體合同協商會議,切實發揮了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積極作用。在增強員工獲得感和幸福感的同時,努力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建設,維護職工隊伍穩定,實現職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、和諧共贏。
【集團人力資源部 供稿】